好奇害死猫 冲动害死人之番外篇
多谢各位好友的鼎力相助,今天这事儿总算是告一个段落了。
事情后来的演变就搞笑和离谱了。人的趋利避害的本性在这次事件中得到了再一次很好的印证,而对事故的另一方,我只能说一句:你回去烧香吧,幸亏没遇上一开Porch超级NB的人,而且没有人身意外,否则今天事情没这么简单了解,按照Q同学的宁愿花1万块也要讨回1000快的理论的话,对方估计真的吃不了兜着走。
后面发生的事儿简单说说就是保险公司定损的额度不足够支付到4s店核定的修车费用。而在跟4S店取得协调的情况下,我主动要求减少修理两项不太明显的损伤再让4S店打折的情况下仍有1300的差额。于是觉得还算合理的时候打电话给事主,结果事主的回答是:无法接受;理由是:那天的情况大家心知肚明,我只是钻了法律的漏洞
这人还不是一般的抬举我,一小小的交通规则能联系上法律漏洞,我的理解就是她仍旧对那天警察的判定非常的不服,对自己本来就是在倒车没确认视线中无障碍的情况下撞上了我完全没有负责的意思,并且没有任何歉意的表示。对此我深深的感到无语,并且咨询了律师,我的情况是稳赢的,并且她会因此承担所有的诉讼费用再加上我的损失,只是有没有这个必要。
更荒谬的是今天下午我取回车后,在事故发生地点约见事主目的是拿到须由责任方垫付的4500现金,停车的时候遇见了停车场门口的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问到:“你的车这么快修好了?”
我正好奇那天的撞车究竟怎么发生的,才发现漏问了一个证人。
工作人员说:“我看到你的车头拐了很大一个湾绕过它准备进入停车场,而她一直在倒车准备掉头走到另外一个方向,就撞上你了”。
我才霎时间明白,她不仅倒车而且还想掉头,难怪车会在角度完全够转出去的情况下撞上我。而这个事实她根本没有提及(已经打定主意不负责了),甚至在警察勘察现场的时候还误导说她已经把车换到D档准备前行了。工作人员还说,我们这里有录像的,你可以去查看啊。
这下心宽了,什么狗屁法律漏洞,这根本就是你自找的,真是老天饶你们啊。
拿到钱后我一句话也没说,想起下午在电话里威吓她的话心理才算是平衡了。你付你保险愿意付的4500好了,剩下的损失我们就等它变成20倍以上再让法院裁定你来还吧。
至少让你一夜不眠!
06月 11th, 2008 at 8:47 am
最近耳闻目濡了这么多SB哦,也不知道他们哪里来的勇气,五个字,很傻很天真
06月 16th, 2008 at 10:16 am
遇见这样的无良男人和女人,真的是无语。
按以前的思路,一定是不整他不过瘾,不过现在年纪大了,平和多了。
无良的人,自有更无良的去收拾,就不劳我们大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