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系):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2005]21号)等有關文件,并結合現行的《湖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研究生處起草了《湖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現印發各單位組織讨論,征求意見。
1、各學院(系)要盡快以各種形式組織、安排,在注冊研究生,任課教師、導師以及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員中征求對《湖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并由研究生秘書負責收集、整理、彙總各有關方面對《湖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的反饋意見。
2、各學院(系)可在研究生處網頁下載教育部《普通高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2005]21号),以及現行的《湖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文件,并結合該文件進行認真讨論。
3、請各學院(系)于9月4日17:30時前,将彙總意見交研究生處學籍辦。
研究生處
2005年8月
附件:
1、湖北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試行)
2、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