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學院:
為确保我校學位授予工作順利進行,根據學校有關文件規定,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學位論文答辯和學校學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請各單位按照通知要求,落實各項工作,及時将通知傳達至本單位導師、學位申請人員。
一、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安排
我校博士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委托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組織專家評審。現将具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序号 |
完成時間 |
完成者 |
工作内容 |
學院送交 校學位辦材料 |
1 |
3月5日前 |
申請人 |
提出 學位申請 |
3月5日前,博士學位申請人(含留學生)登錄澳门金莎主頁“管理系統學生端”提出答辯申請,填寫相關信息(部分在系統中還未填寫開題結果、課程成績及完整的個人信息的申請人無法申請成功,請完成上述操作,并及時與學院管理人員聯系 申請人填寫并向學院遞交《湖北大學博士學位申請書》。 申請人向學院遞交科研成果原件,或者将于院學位評定分委會召前發表的學術論文用稿通知等正式證明材料原件;科研成果彙總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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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8日前 3月13日-3月19日 |
導師 |
審核申請
審核查重論文 |
在學校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審批所指導研究生提交的學位申請。
登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進入“查重論文審核”頁面審核研究生提交的學位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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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月12日前 |
學院 |
審核 申請資格 |
1.審核并提交申請人的《湖北大學博士學位申請書》; 2.審核申請人學分完成情況及學生學習年限; 3.審核系統中申請人名單及人數,無誤後确認并提交申請人名單; 4.初審申請人的科研成果;核對申請人科研成果彙總表是否與申請人紙質科研成果材料一緻;核對無誤後,向校學位辦彙總提交本院所有申請人的科研成果彙總表以及科研成果原件。 |
學院申請名單《湖北大學博士學位申請書》(一式兩份) 申請人的科研成果彙總表和科研成果原件 |
4 |
3月17日前 |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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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 學院審核結果 |
1.學籍辦、培養辦确認申請人學籍、課程成績及已修學分情況; 2.校學位辦審查申請人科研成果; 3.關閉“學生服務系統”中的答辯申請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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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月22日前 |
研究生院 |
論文“雙盲評審” |
學院送交博士學位申請人員學位論文電子版;研究生院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檢測上述學位論文; 研究生院向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提交送審博士學位論文。 根據湖北大學第十三屆學位評定委員會第一次會議精神,博士申請人評閱成績(包括增評結果),所有專家評閱成績中至少有1個“良好”且“較差”(60分以下)不超過1個者為通過。否則,申請人不能參加本次論文答辯。 |
博士學位論文電子版;博士學位論文信息一覽表;自評表 |
6 |
5月31日前 |
學院 |
學位論文答辯 |
根據《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學位論文答辯應在校内公開進行。 1.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并提交學位論文評閱通過人員的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 2.學院研究生秘書集中領取《湖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表決票》、《湖北大學博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3.學院組織開展學位論文答辯工作。
如因受疫情影響(答辯人在國内中高風險地區或者國外及港澳台地區),不能在校内參加現場答辯者,經申請,可采取遠程視頻答辯方式。學院需提交經本人申請、學院通過的《湖北大學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遠程視頻答辯申請表》報校學位辦審批同意。遠程視頻答辯至少前三天向校學位辦提交答辯申請表和答辯公告。視頻答辯時,答辯委員和答辯秘書集中在一起,用電子設備與答辯人進行遠程交流。 |
《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一式兩份)、論文答辯表決票》、《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一式兩份) |
通過論文答辯的申請人 |
學位信息核對 終版論文上傳 |
申請人登錄“學生服務系統”的“學位授予數據核對”,補充、完善個人學位授予信息并确認(該信息為打印證書及上報學位信息數據,确認後學位獲得者對本人信息負責)并上傳終版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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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及處理意見彙總表》 |
導師 |
審核申請人學位論文定稿 |
審核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提交的學位論文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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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 |
開會審議、提交學位材料 |
學院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按照《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博士學位申請人員學位論文評閱成績與科研成果的新規定》《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評議,表決通過建議授予博士學位人員名單; 學院研究生秘書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教師服務)”,按時完成學位授予基本信息的錄入工作,并在系統中生成下載打印并提交《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 學院向校學位辦報送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情況總結報告及分委員會會議紀要。 整理、報送材料清單所列檔案材料,學位材料合并按人頭彙總并按學生學号由小到大升序排列 |
《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學生服務系統”中生成下載), 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報告、會議紀要。 按照《學院報送學位工作材料清單》整理彙總。 |
7 |
6月15日(暫定) |
研究生院 |
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表決通過授予學位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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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月30日前 |
研究生院 |
學位檔案歸檔 |
整理學位獲得者學位檔案并完成歸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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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工作安排
碩士學位論文全部實行“雙盲評審”,其中30%的碩士學位論文由校學位辦抽取并委托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中心組織專家評審。現将有關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序号 |
完成時間 |
完成者 |
工作内容 |
學院送交 校學位辦材料 |
1 |
3月12日前 |
申請人 |
個人申請 |
3月12日前,碩士學位申請人(含留學生)登錄澳门金莎主頁“管理系統學生端”提出答辯申請,并填寫相關信息(部分在系統中還未填寫開題結果、課程成績及完整的個人信息的申請人無法申請成功,請完成上述操作,并及時與學院研究生管理人員聯系)。 申請人填寫并向學院提交《湖北大學碩士學位申請書》。 申請人按照學校、學院有關規定向學院提供科研成果及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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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月16日前 3月20日-3月25日 |
導師 |
審核申請
審核查重論文 |
在學校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審批所指導研究生提交的學位申請。
登陸“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進入“查重論文審核”頁面審核研究生提交的學位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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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月19日前 |
學院 |
學院審核 |
1.對申請人的《學位申請書》及科研成果等進行初審(審核原件,留存複印件備查); 2.學院提前審核學生的學習年限和學分完成情況,完成所有課程成績的錄入(含國際學生); 3.審核系統中申請學位人員名單及人數無誤後确認。 |
《湖北大學碩士學位申請書》(一式兩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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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月25日前 |
研究生院 |
研究生院審核 |
1.學籍辦、培養辦、思政辦審核申請人學籍、課程成績及已修學分情況; 2.關閉“學生服務系統”中的答辯申請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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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月26日 |
研究生院 |
學位論文學校“雙盲評審”
審核申請人學位論文定稿 |
在“學生服務系統”中随機抽取送教育部平台“雙盲評審”名單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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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前 |
學院 |
1.學院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檢測上述學位論文; 2.學院送交參加教育部平台“雙盲評閱”的碩士學位論文電子版; 3.校學位辦送審通過檢測的碩士學位論文。 |
碩士學位論文電子版 論文信息彙總表 |
6 |
5月31日前 |
學院 |
學院“雙盲評審” |
1.學院使用中國知網“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對申請答辯人員的學位論文進行檢測。 2.學院通過研究生管理系統送審未被校學位辦抽中的碩士論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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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答辯 |
根據《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學位論文答辯應在校内公開進行。 1.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并提交學位論文評閱通過人員的答辯委員會成員名單。 2.學院研究生秘書集中領取《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表決票》、《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3.學院組織開展學位論文答辯工作。
如因受疫情影響(答辯人在國内中高風險地區或者國外及港澳台地區),不能在校内參加現場答辯者,經申請,可采取遠程視頻答辯方式。學院需提交經本人申請、學院通過的《湖北大學2021年上半年研究生遠程視頻答辯申請表》報校學位辦審批同意。遠程視頻答辯至少前三天向校學位辦提交答辯申請表和答辯公告。視頻答辯時,答辯委員和答辯秘書集中在一起,用電子設備與答辯人進行遠程交流。答辯全程錄音錄像備查。 |
《湖北大學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人員審批表》(一式兩份)、論文答辯表決票、《論文答辯記錄和學位授予決議》 (一式兩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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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師 |
審核終版論文 |
審核研究生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中提交的學位論文定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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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通過的申請人 |
學位信息核對 終版論文上傳 |
申請人登錄“學生服務系統”的“學位授予數據核對”,補充、完善個人學位授予信息并确認(該信息為打印證書及上報學位信息數據,确認後學位獲得者對本人信息負責)并上傳終版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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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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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不端行為檢測 |
1.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召開之前,學院使用“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系統”完成對通過答辯申請人員的學位論文的檢測工作; 2.學院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的通知》組織開展相關工作; 3.學院向校學位辦報送《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及處理意見彙總表》; 6.校學位辦對學院檢測過程及處理結果進行審核。 |
《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結果及處理意見彙總表》 |
開會審議、提交學位材料 |
學院召開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按照《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對申請人的情況進行評議,表決通過建議授予學位人員名單; 學院研究生秘書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教師服務)”,按時完成學位授予基本信息的錄入工作,務必做到準确無誤;并在系統中生成下載并打印《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 學院向校學位辦報送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報告及分委會會議紀要。 學院報送材料清單所列檔案材料(學位材料合并按人頭彙總并按學生學号由小到大升序排列) |
《學位評定、審核一覽表》(“學生服務系統”中生成下載)
學位申請、論文評閱、答辯及分委會評定等基本情況總結報告及分委會會議紀要
按照《學院報送學位工作材料清單》整理彙總 |
7 |
6月15日(暫定) |
研究生院 |
召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 |
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會議,表決通過授予學位人員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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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6月30日前 |
研究生院 |
學位檔案歸檔 |
整理學位獲得者學位檔案并完成歸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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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關要求
1、請各有關學院按照《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修訂)》、《博士學位申請人員學位論文評閱成績與科研成果的新規定》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2、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第十一屆二次會議決定,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必須達到學校規定要求,才可進行學位論文答辯。
根據《博士學位申請人員學位論文評閱成績與科研成果的新規定》,博士申請人評閱成績(包括增評結果),所有專家評閱成績中至少有1個“良好”且“較差”(60分以下)不超過1個者為通過。否則,申請人不能參加本次論文答辯。
3、學院召開分委會員會,必須對論文工作量進行決議,對論文工作量不足、正文字數不夠的論文預警,并上分委員會決議審定。
4、在召開學院分委員會會議前,各學院需對學位論文紙質版定稿、提交檢測的電子版學位論文和存檔的電子版學位論文進行抽查核對,并通過分委會審定;如有不一緻者,不提交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該學位論文作者重新申請學位。
5、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學位評定會議務必5月31日前召開,同時學院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員登錄“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統(教師服務)”,錄入論文答辯、學位授予有關信息,并交學位工作總結報告及分委員會會議紀要。
6、學院務必在規定時間之前提交校學位辦“雙盲評審”的論文,否則,一切責任将由學院自負。
7、如果校防疫指揮部下達新的防疫政策,學位工作将及時調整,并以書面形式告知所有學院。
四、其他事項
1、本學期申請博士學位人員應于2020年5月30日前,申請碩士學位人員應于2020年11月30日前通過開題,并向所在學院提交了開題報告。
2、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需要在“全國同等學力人員申請碩士學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上申請學位并完成答辯和學位授予。請本人于3月15日-3月25日持相關證件原件及複印件(含身份證、本科學曆證、學士學位證、外語及學科綜合水平考試合格證、課程進修班結業證)、在學期間發表的科研成果原件及複印件,按照規定到校學位辦進行資格審查等有關工作,通過完成後方可組織學位論文評閱及答辯。
3、學位獲得者提交檢測和存檔的學位論文紙質版須按照《湖北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範》及《湖北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印制裝訂要求》的有關規定撰寫、排版及裝訂。提交的紙質版與電子版要保持一緻,電子版需按照“學院代碼_專業代碼_專業名稱_學号_作者姓名”格式命名。《學位論文使用授權書》已于2018年進行了修訂,請各學院通知申請人和導師使用最新版本使用授權書簽名,并在電子版終版論文中插入簽名後的使用授權書電子掃描頁。
4、為保證學位授予信息準确完整上報國務院學位辦,所有申請人員必須登錄校研究生院網站“學生服務系統”(研究生管理系統學生端)的“學位授予數據核對”,真實、完整、準确地填寫有關信息,該信息為打印學位證書及上報學位信息數據,确認後學位獲得者對本人信息負責。
5、所有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須向所在學院提交2張個人證件照片,照片為小2寸(3.3*4.8cm)藍底彩色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