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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推進博士、碩士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的通知(2017年4月20日)

發布時間:2017-05-09  發布作者:  點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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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關于開展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的通知》(學位[2014]16号)(附件1)的精神,各學位授予單位應于20181130日前完成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的自我評估階段工作,自我評估結果及相關材料通過“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信息平台”向社會公開,并接受上級部門抽評。抽評工作于20191130日前結束,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根據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結果,分别做出繼續授權、限期整改或撤銷學位授權的處理決定。為進一步推進我校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的自我評估階段工作,現将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範圍

2013年以前獲批的學位授權點,具體名單見附件2

二、評估目的與内容

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屬于診斷式評估,着眼于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着力推動學位授權點建設與結構優化,持續提升研究生教育質量與學位授予質量,不斷增強學校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自我評估的内容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公布的《學位授權點抽評要素》(附件3)确定,主要包括培養目标、學位标準、培養方向、師資隊伍、科學研究、教學科研支撐、獎助體系、招生選拔、課程教學、導師指導、學術訓練(或實踐教學)、學術交流、分流淘汰、論文質量、學風教育、管理服務和就業發展等17個方面。

三、工作安排

(一)2017731日前,制定學位授權點合格标準。

715日前,各學位授權點根據《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試行)》2017(附件4)、《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一級學科簡介》(附件5)、學術學位授權一級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别(領域)《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附件6)等中的相關内容,面向學校發展目标,從學位授權點自身發展定位出發,制定《湖北大學學術學位授權點合格标準》(附件7)或《湖北大學專業學位授權點合格标準》(附件8)(以下簡稱《合格标準》)。《合格标準》通過研究生院形式審查後,送3名校外同行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學術學位授權點《合格标準》的專家中至少有1名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七屆學科評議組成員,評審專業學位授權點《合格标準》的專家中至少有1名全國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委員。《合格标準》獲3名專家全票通過後,報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進行初審。參加審議委員數達到全體委員數2/3及以上時審議決議有效,同意票數達到參加審議委員數2/3及以上為通過。《合格标準》通過院學位評定分委員初審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731日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通過院學位評定分委員初審的《合格标準》進行審議。參加審議委員數達到全體委員數2/3以上審議決議有效,同意票數達到參加審議委員數2/3及以上為通過。

(二)20171130日前,開展學位授權點自評與建設。

各學位授權點根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的《合格标準》開展自我評估,針對薄弱環節或存在問題開展專項建設,并根據學位授權點實際情況,填寫《現有學術學位授權點專任教師彙總表》(附件9)或《現有專業學位授權點專任教師彙總表》(附件10)、《湖北大學學術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表》(附件11)或《湖北大學專業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表》(附件12)(以下簡稱《自我評估表》),彙總、整理相關支撐材料備查,提出開展校外同行專家評估申請。

(三)20171231日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學位授權點開展校外同行專家評估申請。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各學位授權點的《合格标準》、《自我評估表》,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對是否同意學位授權點進入校外同行專家評估環節進行審議。參加審議委員數達到全體委員數2/3以上審議決議有效,同意票數達到參加審議委員數2/3及以上為通過。

對申請未獲同意的學位授權點,可在201843日以前整改達标的,校學位評定委員在該學位授權點整改結束後重新對其申請進行審議;在201843日前無法通過整改達标或經整改仍未達标的,學校根據《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别動态調整辦法》(附件13),啟動主動撤銷該學位授權點的工作。

(四)2018523日前,開展學位授權點校外同行專家評估。

1.專家聘請。各學位授權點根據教育文件要求(附件1)提出10名評估專家的建議人選,在召開專家評估會前報送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從中挑選5名做為正式評估專家。

2.專家溝通。研究生院就學校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工作與評估專家進行充分溝通,聽取專家對評估工作的意見。

3.專家評估。評估專家通過聽取總體彙報、與師生和管理人員座談、查閱有關資料等方式,了解學位授權點基本情況。專家組經過充分讨論,提出診斷式評議意見和改進建議。

2017年國家學位授權審核中,獲批為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的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或者博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獲批為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的碩士學位授權二級學科點可不開展校外同行專家評估、參加學校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後續環節的工作,3年後參加國家組織的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

(五)2018630日前,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各學位授權點的自我評估工作。

研究生院将各學位授權點的《合格标準》、《自我評估表》及校外同行專家評估意見彙總後,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參加審議委員數達到全體委員數2/3以上審議決議有效,同意票數達到參加審議委員數2/3及以上為通過。

對未獲通過的學位授權點,學校根據《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别動态調整辦法》(附件13),啟動主動撤銷該學位授權點的工作。

(六)20181130日前,研究生院根據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結果,填寫《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結果彙總表》(附件14);通過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的學位授權點,按教育部文件規定格式撰寫《湖北大學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總結報告》(附件15)(以下簡稱《總結報告》)。研究生院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将《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結果彙總表》和《總結報告》上傳“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信息平台”,向社會公開,接受上級部門随機抽評。

聯系人及電話:

王老師(學術學位授權點) 027-88517699

張老師(專業學位授權點) 027-88661395

 

附件:

1.關于開展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的通知(學位[2014]16

2.合格評估學位授權點名單

3.學位授權點抽評要素

4.學位授權審核申請基本條件(試行)2017

5.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一級學科簡介

6.博士、碩士學位基本要求

7.湖北大學學術學位授權點合格标準

8.湖北大學專業學位授權點合格标準

9.現有學術學位授權點專任教師彙總表

10.現有專業學位授權點專任教師彙總表

11.湖北大學學術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表(樣表)

12.湖北大學專業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表(樣表)

13.關于印發《湖北大學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專業學位授權類别動态調整辦法》的通知

14.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結果彙總表

15.湖北大學學位授權點自我評估總結報告

16.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小組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

17.湖北大學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工作流程及時間節點

 

 附件1-17.zip

 

 

研究生院  

201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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